[]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2]13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4
实施时间: 2002-3-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04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国税函[2001]91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在我市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可一次或分期均匀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应将当年税前列支的补偿金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各局应对企业税前列支补偿金的情况进行统计并在汇算清缴总结中予以专项说明。
  2002年3月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帐损失 辽国税发[2002] 2002/10/29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企业工资结 津国税所[2005] 2005/4/11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向省幸福工程组委会的捐赠所 冀地税函[2001] 2001/2/9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资产损失税 厦地税发[2009] 2008/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粤国税函[2005] 2005/4/18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公布我省2011年度获 黑财税[2012]4号 2012/3/13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省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管理费税 皖国税函[2003] 2003/11/8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 甬国税所[2005] 2005/8/15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 湖南省财政厅国 2023/12/5
河北省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 冀财税[2021]13 202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