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收费取消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两件地方性法规中涉及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决定
发文文号: 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08-4-24
实施时间: 2008-4-24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532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建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停止执行两件地方性法规中涉及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决定〉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停止执行由《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六十条第五款设定的建筑工程执照费,以及由《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确认的市殡葬管理处收取的管理费这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相关规定,并将依照法定程序适时修改上述两件地方性法规。
  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 洪财税[2024]5号 2024/10/8
辽宁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 辽价发[2013]30 2013/4/28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 青财综[2013]21 2013/7/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宁夏回族 宁财[税]发[199 0001/1/1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 湘价费[2005]14 2005/10/14
青岛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发布2011年山东 青财综[2012]35 2012/11/3
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年9月27日] 2024/9/3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关于实行 京地税票[2002] 2002/8/16
河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合并部分省级批准设立行政事业性收 豫财综[2013]13 2013/11/29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 青财综字[2015] 201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