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2000]10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22
实施时间: 2000-6-22
失效时间: 2006-10-12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40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国家税务总局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9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9]107号通知中有关饲料产品免税审批规定一并执行。
  2000年6月22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06]274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10-12
实施时间:2006-10-12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2002年度第二批饲料征免增值 黑国税函[2002] 2002/4/26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 青国税函[2001] 2001/8/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备案资料调整问 京国税函[2008] 2008/3/27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 京财税[2001]20 2001/8/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执行《国家税 京国税[2000]15 2000/8/30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 豫国税发[2001] 2001/8/22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管理的通知 闽国税发[2002] 2002/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我区2001年度第二批享 桂国税发[2002] 2002/2/6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饲料产品征免增值税管理 赣国税发[2001] 2001/6/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大同市兴牧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晋国税流发[200 20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