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价费[2007]9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7-3-30
实施时间: 2007-3-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03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财政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接文后20日内请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在收费场所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费标准的复函(略)
  南京市物价局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卫生救护培训收费 闽价费[2011]38 2011/9/16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皖价费函[2011] 2011/8/26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我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收 陕价行函[2014] 2014/4/10
关于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深证上[2021]53 2021/6/1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新版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 粤价函[2009]98 2009/11/24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考试 皖价费[2010]15 2010/1/22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艺术[业余]考级收费标准的复函 鲁价费函[2012] 2012/8/1
甘肃省关于广播电视大学收费标准执行问题的复函 甘价函[2006]21 2006/3/21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标准及其有关事项的通 晋价费字[2012] 2012/7/5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的函 皖价费函[2011] 201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