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所[2000]51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0-11
实施时间: 2000-10-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4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转发给你们,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不得超过计税工资总额的2%,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
  2000年10月11日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市局补充意见部分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07]212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6
实施时间:2007-8-6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沪国税所一[200 2007/10/11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依法 2023/3/29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 津国税所[2002] 2002/1/1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2006年度财 成国税审[2007] 2007/4/29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 深地税发[2003] 2003/12/29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绍兴市工会 绍政办发[2014] 2014/7/1
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 总工办发[2013] 2013/12/25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4]35 2014/10/27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4]19 2014/9/5
青岛市总工会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 青工[2013]24号 20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