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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东尤希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4]25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23
实施时间: 2004-7-23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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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启东尤希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请示》(通国税发[2004]61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4]780号批复如下:
  启东尤希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是1994年在江苏启东市(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润滑油、防锈油、防锈脂、防锈蜡、纤维加工用油剂及添加剂,其主导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新材料”中“表面活性剂”(序号:060311)产品领域。该公司2003年度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规定,同意启东尤希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从2004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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