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银行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盐城市商业银行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4]36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11
实施时间: 2004-11-11
法规类型: 银行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56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盐城市商业银行固定资产超比例计提折旧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商业银行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27号)第二条的规定:固定资产净值与在建工程之和占所有者权益(扣除未分配利润)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50%。考虑到历史与现状,个别城市商业银行因情况特殊超过了规定的比例,应报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凡未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的,对超过规定比例部分增提的折旧,一律要进行纳税调整,不得在税前进行扣除。
  因此,考虑到盐城市商业银行购建营业用房和计算机网络与其经营活动有关,同意盐城市商业银行超比例增提的542897.22元折旧在税前扣除。
  特此批复。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汕头市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 粤国税函[2004] 2004/4/2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成都航发工具装备公司2006年度财产 成国税审[2007] 2007/4/29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厦地税政二[200 2000/10/19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 浙民慈[2026]92 2026/9/1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民政局关于 青财税[2024]3号 2024/5/28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 冀国税发[2000] 2000/1/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 内蒙古自治区财 2021/1/15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机械工业安装总公司第五安装工 皖国税函[2000] 2000/3/6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 津地税所[2002] 2002/1/4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 沪国税所[2014] 201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