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购置和使用税控收款机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发[2006]6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5-22
实施时间: 2006-5-2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16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购置和使用税控收款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85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有关问题补充明确如下:
  对按规定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并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其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与核定定额的比对期间最长为三个月,具体的比对期限,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并报省局备案。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 粤国税函[2008] 2008/9/8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 湘地税函[2003] 2003/1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推行应用税 湘地税函[2008] 2008/2/27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跨区迁移纳税人税控收款机如何使用 青地税征函[201 2012/5/14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质 皖国税发[2004] 2004/11/18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梅州市纳入全省税控收款机推广 粤国税发[2005] 2005/6/29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税控 沪国税征[2008] 2008/7/24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推广应用税控 黑地税函[2011] 2011/8/16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控收款机抵免税额纳税申报填报口 沪国税流[2008] 2008/4/17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出租汽车 晋地税征发[200 20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