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做好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5]1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8
实施时间: 2005-2-1
失效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37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发布了《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要求自2005年2月1日起执行。根据我省实际,除电力产品价外费用仍暂按原办法征收外,其他均按新的统一规定认真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元月二十八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令[2002]第2号的 黑国税发[2002] 2002/4/24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 吉地税个所字[2 2001/7/3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 浙地税函[2004] 2004/12/13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穗地税发[2003] 2003/5/1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车辆购置 厦国税函[2006] 2006/12/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沪国税征[2006] 2006/2/15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四川省电力工业局电力产品增值 川国税发[2000] 2000/1/7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交易增值税征 深国税发[2003] 2003/3/14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云南电网公司所属供电局电力产 云南省国家税务 2011/1/1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 苏地税发[1998] 199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