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5]27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24
实施时间: 2005-12-24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4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积极发展软件产业,是国家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措施之一,江苏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纲要》中也将做大做优软件产业作为加快发展我省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为积极扶持软件产业的发展,确保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国税机关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大力扶持和发展软件产业对我省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软件产业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基层国税机关认真落实扶持软件产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主动向软件产品生产单位和软件企业宣传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所得税减免的程序,确保每户企业懂政策、会操作。
  三、主管国税机关对软件产品生产单位提出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应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各地国税机关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软件企业所得税减免,软件企业自取得软件企业登记证书之日起即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并实行一次审批、年度审查的办法,不得实行一年一批的办法,对软件企业取得资格证书前已缴纳的所得税款,一经核实,应在一个月内办理退税手续。
  五、各地国税机关应加强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考核,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省局对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将作为对省辖市局考核的重要内容。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39号 2016/1/1
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十一期] 2020/5/8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加快 粤国税发[2008] 2008/11/1
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关税[2016]16 2016/3/4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 青地税发[2015] 2015/3/27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 内地税字[2004] 2004/4/8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文 赣地税发[2012] 2012/6/25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支持旅游产 赣地税发[2011] 2011/5/19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有 皖国税发[2003] 2003/6/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 新政办发[2016] 2016/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