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函[2006]1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4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86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直属局、区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我市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统一调整如下:
  一、销售货物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
  三、按日(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日(次)销售额200元。
  二○○六年一月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再次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川国税函[2005] 2005/8/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后有关个体、市场 渝国税函[2003] 2003/4/7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03]29 2003/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 鄂国税发[2004] 2004/4/20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应税服 天津市国家税务 2014/3/6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有关征管问题的补 吉国税发[2003] 2003/12/18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后个体税收征管 黑国税函[2003] 2003/9/11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 吉国税发[2007] 2007/1/1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后有关税收征管问 云国税发[2003] 2003/7/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次明确不得将不 粤国税函[2015] 201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