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国税函[2009]50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20
实施时间: 2009-5-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482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未依法按《通知》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和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的,要及时允许企业享受规定优惠政策,涉及多缴所得税的要依法予以退税或抵减以后年度所得税。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关于 粤科函高字[200 2009/11/23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 2018/9/18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 浙科发高[2009] 2009/8/7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 冀国税发[2001] 2001/4/28
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 国科发火[2014] 2014/1/8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等关于组织20 2025/3/12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20 津国税所[2009] 2008/1/1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参与高新技术企 2010/12/27
关于“九五”期间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上交所得税实行财政 财农字[1997]86 1997/6/5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 晋科高发[2010] 201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