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征[2007]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3
实施时间: 2007-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14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财税票据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7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2月1日起,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式样附后(略))。
  二、新版发票包括:《销售不动产发票(自开)》,代码为231000790551;《销售不动产发票(代开)》,代码为231000790651;《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代码为231000720451;《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代码为231000720551。
  三、总局《通知》中“开票单位签章”指开票单位盖章。本市明确使用发票专用章。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一月十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 桂地税发[2007] 2007/9/14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 黔地税发[2007] 2007/10/29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涉及所得税退税 津地税企所[201 2012/10/9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二手车销售统 国家税务总局福 2019/1/1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上海市幼托教育统一发票》的 沪地税稽[2003] 2003/5/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改为数码防伪 鲁地税函[2007] 2007/6/6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印制《上海市基层法律服务统一 沪地税稽[2002] 2002/4/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茂名市国家税务局印制使用牲畜 粤国税函[2005] 2005/4/27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本市试行《上海 沪地税稽[2002] 2002/10/1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新版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 金市地税征[200 200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