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纳税申报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5]109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13
实施时间: 2005-5-13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425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制定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国家会计制度关于企、事业单位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现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具体种类明确如下:
  (一)适用《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须报送下列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
  (二)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须报送下列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适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须报送下列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分部报表、信托资产管理会计报表、其他有关附表;
  (四)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须报送下列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五)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的纳税人须报送下列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基建投资表、附表。
  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规定执行。
  三、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及上级单位确定的重点税源纳税人(除金融业纳税人外)按月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时间为月终了后10日内;其他纳税人(含金融业纳税人)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时间为季度终了后15日内;按年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时间:内资企业为年终了后45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基建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通知 财建[2007]416号 2007/9/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抵扣 京国税发[2008] 2008/7/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 新财建[2007]51 2007/4/16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辽水合[2012]5号 2012/1/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 大地税发[2009] 2009/12/1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项目专项资金管 云政发[2000]12 2000/8/7
关于征求《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财办会[2018]27 2018/8/22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国家税务局网上远程购 济国税函[2008] 2008/1/14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浙国税计[2006] 2006/10/1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办法》 苏价规[2012]1号 201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