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地税一字[2004]21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19
实施时间: 2004-7-1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415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5号)转发给你们。按照“全国税务系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做好取消该项审批项目后的有关税收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应严格依照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第二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准确把握免税政策的法定条件,在做好事后审核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外宣传解释工作,提高纳税人自主适用政策的正确性。
  二、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强化税收日常管理。要采用事后备案、定期或不定期核查等方式,对纳税人遵从税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经审核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取消免税资格并及时补征税款。
  三、加强对免税资料的档案管理,通过建立免税台账,认真做好免税情况的统计工作,于每年6月底、10月15日分两次将免税基础数据(包括技术交易额、减免营业税额、减免合同数等项目)上报省局税政一处。
  四、本通知下发后,我省原来作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的审批程序的规定同时废止。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 深国税函[2009] 2009/5/1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 京地税营[2007] 2007/10/25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 晋国税函[2009] 2008/1/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试点纳税人提供技 河南省国家税务 2013/8/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日本日产柴油汽车工业株式会社技术 皖地税函[2001] 2001/7/24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展销、展览及考察组办业务征收营 辽地税函[2007] 2007/7/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营业税规 京地税营[2009] 2009/7/15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管 大地税发[2005] 2005/10/28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3号 陕税函[2021]10 2021/6/3
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 财税[2013]72号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