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追加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10-24
实施时间: 2006-10-2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472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省级外经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商务部、财政部决定追加安排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额度。为了做好我省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追加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经两厅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于2006年11月2日前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作管理系统”申报追加项目计划,逾期不再受理。
  二、请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本地区中小企业,做好相关的组织、指导工作,并负责编制本地区追加项目计划,按已公示的本地区2006年第一批“市场开拓资金”项目金额的30%申报项目,务必于11月4日前将本地区追加项目计划的电子邮件和书面文件向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上报,因时间较紧,书面文件可先传真。
  三、各项目单位抓紧清理项目实施情况,对已执行完毕的项目,及时报送资金拨付申请。对2006年度未执行的项目(含以前年度结转项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作管理系统将按两部要求统一执行。
  电子邮件:SCGC666@
  传真号码:(028)83221358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吉政发[2010]4号 2010/1/26
关于印发《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23-2025年]》 工信部联科[202 2023/5/22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财政厅《关 沈地税发[2009] 2009/1/1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 皖政办[2022]2号 2022/2/17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小企业 云工信企服[201 2012/7/30
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企业[202 2026/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关于促 新政办发[2011] 2011/7/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 新政发[20l0]92 2010/1/1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中小企业 湘经信中小发展 201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