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8]3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2-26
实施时间: 2008-2-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64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通知》第二点要求2008年一季度改为按季度预缴的企业,不包括我省地税机关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请一并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 粤国税函[2008] 2008/4/15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 甘国税函发[201 2010/5/24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海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 海南省国家税务 2014/4/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 穗地税函[2009] 2009/3/16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 金地税政[2008] 2008/5/12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琼国税发[2008] 2008/4/16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 湖北省国家税务 2011/1/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 豫国税函[2008] 2008/7/7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 津国税所[2008] 2008/1/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网上申报调 201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