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6]41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15
实施时间: 2006-12-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90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对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宁国税发[2006]95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6]1134号批复如下:
  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是2005年在江苏省南京市(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392亿美元,其中外方投资6960万美元,已全部到位。其经营范围为生产汽车发动机及其零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属于从事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且回收时间长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2目的规定,同意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从2006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民政部门假肢生产企业税收问题的 黑地税发[2000] 2000/3/2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 福建省国家税务 2017/1/1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房地产开发经营 陕国税发[2009] 2009/3/30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省内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 国家税务总局江 2018/6/15
关于保险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1996]83号 1996/1/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 京地税企[2010] 2010/2/8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部分企业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18/6/15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继续执行的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 吉地税发[2009] 2008/1/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 深地税发[2007] 2007/1/1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河证 内国税所函[200 20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