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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萃隆铜业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48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8
实施时间: 2007-12-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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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常熟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江苏萃隆铜业有限公司要求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熟国税发【2007】47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7】1268号批复如下:
  江苏萃隆铜业有限公司是1993年在江苏常熟(属于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为各类规格的铜和铜合金盘管、直管、铜棒及异型材加工制造等。2006年,该公司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其主导产品“表面增强型翅片铜管”和“复合空穴结构表面的蒸发器用热交换管”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中“铜合金无缝高翅片管”和“薄壁内螺纹铜管”(序号分别为:06010046号和06010045号)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同意江苏萃隆铜业有限公司从2007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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