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岳城水库供水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格[2000]205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0-11-10
实施时间: 2000-1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2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水利部,河北、河南省计委、物价局、水利厅:
  水利部《关于请调整岳城水库供水价格的函》(水经调[2000]8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决定适当调整岳城水库供水价格。调整后的价格水平为:供农业用水每立方米0.03元,供工业和自来水厂用水每立方米0.145元,供马头水电站用水每立方米0.002元。以上价格自2000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请河北、河南省计委、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农业水价的清理整顿工作,通过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和搭车收费,消化上游水价调整对下游农业水价的影响,不增加农民的实际水费负担。水管单位要将提价收入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维护,杜绝不合理的费用开支,确保水利工程水费取之于水,用之于水。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 湘价服[2013]12 2013/1/10
河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02/3/1
关于核定沂沭泗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计价格[2002]13 2002/9/1
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 鲁价格发[2009] 2009/8/17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宁波市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的 浙价商[2009]25 2009/12/1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 浙价资[2011]18 2011/6/24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简化我省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的通知 晋价商字[2012] 2012/8/29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 闽价成[2011]16 2011/5/1
关于调整黄河下游引黄渠首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5] 2005/4/8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供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