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养强化奶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5]43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7-25
实施时间: 2005-7-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18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养强化奶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676号)转发给你们,对添加微量元素生产的鲜奶,依照13%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对添加其他成分生产的鲜奶,仍按17%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
  请依照执行。
  2005年7月2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新 粤国税函[2005] 2005/4/4
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97号 2016/1/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 内国税流函[200 2005/6/27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肠衣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 内国税流字[200 2001/1/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 京国税函[2007] 2007/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有 鄂国税函[2008] 2008/8/1
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47号 2018/5/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国税流字[200 2004/1/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 川国税发[2000] 2000/1/26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京国税函[2007] 2007/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