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3]10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2-27
实施时间: 2003-2-27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50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170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结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2]328号)的规定严格对出口视同自产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免抵退税管理。
  (一)凡有出口视同自产产品业务的生产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时,应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备注栏”中逐笔注明,并在“声明栏”中注明“自产产品出口销售额”和“视同自产产品出口销售额”以及“视同自产产品出口销售额占自产产品出口销售额的百分比”三个指标。
  (二)各局应对企业申报的出口视同自产产品业务进行严格审核,并按月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情况表》(见附表)随同《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免抵退税情况审批表》上报市局。
  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情况表(略)
  2003年2月2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贸企业承接对外修理修配业务退税 苏国税函[2010] 2010/8/12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深国税发[2000] 2000/1/2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 京国税发[2003] 2003/5/13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福建祥鑫铝业有限公司实行按月 闽国税函[2008] 2008/12/18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出 川国税函[2004] 2004/5/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退税问题的批复 桂地税函[2015] 2015/12/17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 2024/7/17
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 财税[2024]1号 2024/1/1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赣国税函[2007] 2007/2/5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日本国际协 津国税退[2003] 20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