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摩托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6]52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8
实施时间: 2006-9-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20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摩托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68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规定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从2006年8月1日起,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销售摩托车),在销售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机动车发票》)。
  新版《机动车发票》开票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已放置INTER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下载中心”,供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下载使用。
  二、对未配备电脑及打印设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发票》具体程序如下:
  对未配备电脑及打印设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摩托车时,小规模纳税人应持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与消费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一起,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开新版《机动车发票》登记备案手续。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小规模纳税人及消费者相关证明后,在《代开机动车发票登记表》(一式两份,各分局自行印制,式样见附件)上签注意见后,由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使用总局统一开发的开票系统向消费者开具。
  三、税务机关在为销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在发票联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发票专用章式样应严格依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京国税函[2004]739号)执行。
  2006年9月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在自治区境内跨市县 新地税征字[199 1995/6/15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云南省纳税人发票“网 2020/2/10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发票检查工 甘地税票[2002] 2002/8/1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发票 吉地税发[2002] 2002/12/5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 云地税征字[200 2007/1/15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 苏地税发[2007] 2007/10/15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陕西铁路支线运输有限公司收取铁路 陕地税函[2008] 2008/2/4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被盗遗失普通发票及有关税务证件处 皖国税函[2009] 2009/6/4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发票真伪鉴定管理有关问题的 黑地税函[2007] 2007/7/2
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团体发票管理有关 湘民社团发[199 199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