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纳税申报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5]9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28
实施时间: 2005-4-28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71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转发给你们,省局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提高认识,充分领会总局文件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好《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各项规定,认真清理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的各种涉税资料,力求解决“重复报送、重复采集”信息的问题,减轻纳税人负担,改善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
  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适用用不同的会计制度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具体种类”,应按照国务院《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列》(国务院令第287号)和财政局制定的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期限原则上按季度和年度报送,因税收管理特殊需要确需按月报送的,由各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四、各地要积极提倡以网络方式或电子介质方式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并逐步实现财务会计报表信息在税务机关内部的共享,要充分利用财务会计报表信息资源,加强税源的掌握和监控。
  《办法》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局反映,以便改进和完善。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财务会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19/11/1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户籍 云国税发[2002] 2002/12/1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指南》的 2010/1/1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单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通知 沪财库[2012]3号 2012/1/1
关于开展税务师行业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政策疑难争议问 中税协发[2023] 2023/3/21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人报送 国家税务总局新 2020/4/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走出去”纳 深圳市国家税务 2016/3/14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 浙江省国家税务 2016/3/1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城市维护 津财规[2021]14 2021/9/1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的 湖国税征[2005] 200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