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政府审计 >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 考试相关规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02年度审计、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人事部
发文时间: 2002-12-18
实施时间: 2002-12-18
法规类型: 考试相关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735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
  根据2002年度审计专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分别与审计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现就2002年度审计专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初级资格:综合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均为55分。
  审计师资格:综合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均为55分。
  上述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4个科目均为60分。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均为55分。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科目为52分。
  上述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二、鉴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全国统一阅卷方式,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和考生成绩软盘将由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向各地发送。
  三、各地应在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对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请及时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对核准后的数据,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31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执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四、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等各项工作。
  附表:200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同意香港李汤陈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 财会函[2008]24 2008/3/26
10省[市]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审计调查结 审计署审计结果 2011/3/25
重庆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审计工作的意见 渝审发[2009]15 2009/2/5
关于同意香港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 财会函[2010]42 2010/11/15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审计署审计结果 2015/6/28
关于同意香港陈叶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来内地临时执行 财会函[2009]34 2009/12/25
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审计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重复检 鲁政发[2003]19 2003/1/29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税系统配合审计和财 鲁国税发[2003] 2003/4/28
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审计署审计结果 2016/6/29
关于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专项审计的通知 201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