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专题综合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地税发[2003]114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19
实施时间: 2003-6-19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452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03〕7号),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现就对全省农村卫生医疗机构税收工作贯彻意见通知如下:
  一、为支持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经医疗卫生行政机构认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乡(镇)以下民办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可享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对其他的卫生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4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对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78号文件规定,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 琼地税发[2000] 2000/12/12
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1/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 深国税发[2004] 2004/1/1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粤财法[2010]28 2010/3/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若干税收政策和征管问 桂地税发[2002] 2002/11/22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财税法[2003]58 2003/7/28
关于印发《税收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税总发[2015]11 2015/11/1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 浙财税政[2019] 2019/2/14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 渝财综[2001]15 2001/8/27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政 渝地税发[2003] 200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