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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征便函[2009]2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8-30
实施时间: 2009-9-1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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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辖市国税局征管处,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征管处,省局直属分局管理科: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中介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09]111号)文件的要求,全省国税系统从2009年9月1日起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200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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