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其他税费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财政局于审核征缴2008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20
实施时间: 2009-6-20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605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大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2008年度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审核征缴工作,从2009年7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市及区市县级财政拨款单位审核期为7月1日至7月31日,扣缴期为8月1日至8月31日;各类企业单位审核期为7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缴纳期为7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各类企业单位,须经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按照《辽宁省大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单》要求,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三、市及区市县级财政拨款单位,须分别经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代为扣缴。
  四、为落实国家、省及大连市在金融危机期间对企业的扶持政策,各单位在征缴期内缴纳保障金给予30%的减征优惠,逾期按全额征缴。对缴纳保障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可予缓缴。
  五、审核征缴详细情况可查询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网站。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二ОО九年六月二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 鲁税发[2022]38 2022/6/2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 青残联教就字[2 2008/2/18
湖北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武 鄂财综发[2005] 2006/1/1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残疾人联合 琼财支财[2023] 2023/1/1
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 温残联教就[201 2012/8/15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冀税建议字[202 2024/4/15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 桂残联字[2015] 2015/4/3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社[2024]27号 2024/4/10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 青残联字[2015] 2015/3/18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 天津市地方税务 20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