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登记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免收农民专业合作社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9]11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10
实施时间: 2009-6-10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644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为进一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务管理,切实为农民减负,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精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税务登记予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请认真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六月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市监公告[201 2014/12/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收取车船使用税标志工本费的通 皖地税函[2000] 2000/3/1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地方 黑工商发[2016] 2016/10/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2004年度内资业户地方税务 穗地税函[2004] 2004/2/18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财政部门医疗收费票据工本费 津财综[2021]55 2022/1/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冀国税发[2006] 2006/8/30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标书工本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14]10 2014/2/12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 浙地税函[2010] 2010/2/12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财政票据工 晋财综[2020]62 2021/1/1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 国税函[1999]28 1999/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