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4]1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2
实施时间: 2004-2-2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64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9号)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农产品具体范围按照《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粤国税发[1995]297号文转发)执行。
  二、以销售农产品为主的个体工商户,必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享受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或每次(日)销售额200元的优惠政策。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二月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0559号建议的答复 2025/6/25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 河北省国家税务 2014/1/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未达起点个 大地税发[2004] 2004/8/6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以农产品为 京国税函[2006] 2006/8/4
辽宁省财政厅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 2023/8/29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建 辽国税发[2007] 2007/1/19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即问即答[202 2023/9/28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农产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江西省国家税务 2012/1/1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 黑财资[2022]26 2022/6/12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意 发改价格[2003] 200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