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征收管理法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地方税备案类减免税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9]93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4
实施时间: 2009-6-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553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备案类减免税的管理,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有序化和信息档案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的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就地方税备案类减免税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地方税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了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要地方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本通知所指的地方税包括地方各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除外。)
  二、纳税人符合地方税收备案类减免税时,应当在纳税年度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备案,在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并确认之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
  三、纳税人在执行地方税备案类减免税之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以下资料备案:
  (一)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
  (三)纳税人应填列《减免税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一)、填制《备案类减免税报送材料清单》(见附件2 )。
  四、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之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通过《备案类减免税审核确认告知书》(见附件3)和《备案类减免税审核不通过告知书》(见附件4)及时告诉纳税人执行。
  五、主管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应当对纳税人已享受减免税情况加强管理监督。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设立各税种《备案类减免税管理台账》(见附件5),详细登记减免税的备案时间、项目、年限、金额,建立备案类减免税档案的管理机制。
  六、各县(市、城区)地方税务局,应在每一季度终了10日内,将备案台账汇总上报市一级地方税务局;市一级地方税务局在年度终了20日内,上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本通知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2、备案类减免税报送材料清单
     3、备案类减免税审核确认告知书
     4、备案类减免税审核不通过告知书
     5、备案类减免税管理台账
  二OO九年六月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减免税统计 鲁地税发[2010] 2010/12/14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穗国税发[2010] 2010/4/30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活动的 2012/6/7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减免税审批 鄂地税发[2008] 2008/6/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减免税管理的 京地税征[2006] 2006/3/27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减免税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0/12/28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持依法治税严格 甬国税发[2008] 2008/8/5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税有关事 苏地税规[2010] 2011/1/1
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1/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农、林、牧 沪地税所[2012] 2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