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保健茶”适用税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1996]16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6-4-17
实施时间: 1996-4-1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616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河源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你市紫金县国税局《关于“保健茶”适用税率问题的请示》转给你们。省局意见:紫金县二轻饮料食品厂生产的“保健茶”产品,其原料虽然为药用植物,但是经加工后制成袋泡茶形式,已有别于一般的中药饮片,不应按农业产品中“药用植物”的征税范围掌握,应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七日

  广东省紫金县国家税务局关于“保健茶”适用税率问题的请示

广东省国税局:
  我县二轻饮料食品厂(一般纳税人)生产的“保健茶”产品是由山上自然生长的救必应、金不换、金银花、鸡骨草、鸭脚沐叶、车前草、葫芦草等药用植物经晒、炒、研粉、筛选、蒸、风干后以袋泡茶形式包装而成的。
  对该产品我局原按省税务局粤税发[1994]13号规定依13%(税率征收增值税。财税字[1995]52号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下发后,有些同志提出,该产品是否可比照农业产品依13%税率征税,请省局答复。
  紫金县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钼矿石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的通知 辽政发[2012]18 2012/4/1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本市契税适用 沪财发[2021]4号 2021/9/1
关于牡丹籽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2/1
关于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增值税适用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4/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 2020/5/21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延长《关于上 沪财发[2025]3号 2025/6/19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上海市资源税 沪财发[2020]10 2020/9/1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 山西省人民代表 2024/4/1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资源税具体适用 安徽省人民代表 2020/9/1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 内税函[2023]87 202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