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发[2009]1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27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62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为简化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纳税人,现就《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9]7号)补充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对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在200万元、抵免应纳税额的专用设备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优惠政策管理事项,在市局备案。
  二、对财产损失在1000万元、坏账损失200万元以上的申请,由市局审批。
  三、省政府确定的22个扩权县(市)局比照市级地税机关的管理权限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省局已受理的财产(坏账)损失申请,仍由省局审批。
  各市局要将本市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办法报省局备案。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所得税管理处)反映。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 粤国税函[2005] 2005/1/11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税收 藏国税函[2008] 2008/10/15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 黔财预[2002]55 2002/6/25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6] 2007/1/1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市经营建筑企业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18/6/1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阴浚鑫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 苏国税函[2007] 2007/12/2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 新地税二字[200 1999/7/1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 苏财税[2005]75 0001/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供电企业收取电力附加费征 桂地税函[2000] 2000/4/26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吉国税发[2009] 20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