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就业 >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财税[2006]468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27
实施时间: 2006-3-27
法规类型: 下岗及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469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洋浦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经省政府同意,对《通知》第一条中的扣减税收定额标准确定为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每人每年4000元的基础上,向上浮动20%,具体扣减的税收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晋国税发[2003] 2003/2/11
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 津财社[2006]9号 2006/4/1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黔财综[2006]8号 2006/3/6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 京财综[2006]13 2006/2/14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 冀财税[2003]20 2003/1/1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黑财税[2006]19 2006/5/23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劳动保障厅转发 南银发[2004]95 2004/6/8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 黑财综[2006]25 2006/3/14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 京地税营[2003] 2003/6/30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劳动与社会保障 厦地税发[2003] 200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