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货清单印制和使用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发[1999]280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6-3
实施时间: 1999-6-3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81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分局、区局:
  为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货清单》的印制和使用实行规范化、统一化管理,根据《深圳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深税发[1994]11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货清单》的印制和使用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纳税人需使用销货清单数量较大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印制,申请时必须填写《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印制销货清单申请表》(附件1),经审批后到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刷厂印制。每次印制数量原则上以纳税人一年用量为标准。用量较少的,可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
  二、销货清单的格式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货清单(式样)》(附件2)印制,否则,不予审批。
  三、销货清单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附贴发票联、第三联为附贴抵扣联。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联次。
  四、纳税人必须严格按规定填开、使用销货清单,否则,不予抵扣税款。
  五、我局深国税发[1999]235号通知相关内容停止执行。
  附件:(略)
  1、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印制销货清单申请表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货清单(式样)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 湘国税发[2006] 2006/6/23
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8/19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年审管理办 辽国税[1999]28 1999/3/9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理2009年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小规模 青国税函[2010] 2010/2/1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2018/2/1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开展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送 穗国税发[2008] 2008/8/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问题 深国税函[2004] 2004/11/1
关于在全国推广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的通知 税总函[2018]43 2018/8/6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 闽国税函[2009] 2009/1/7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云南省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云国税发[2003] 20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