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营业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经体系[2007]241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5-30
实施时间: 2007-5-30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549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州、市经委、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征分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发改企业[2007]770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云南省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昆明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银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3家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机构所在地州、市级以上(含)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入(不包括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自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免税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二、各州市经委和地方税务局要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工作的监督管理。要结合政策执行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绩效考核与信用评价,切实实施动态监管,对列入试点范围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一经发现违规行为,要如实上报省经委和省地税局,以便汇总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其免税资格。
  三、对符合免税条件且提出免税申请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各地经委和地税局要按照规定程序联合向省经委和省地税局及时上报,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税务总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集团公司内部铁路运输单位征收营 鲁地税函[2006] 2007/1/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石炭井矿务局供应处贸易公 宁地税[税一]发 2000/11/22
关于加强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 国税函[2006]79 2006/8/18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云财税[2005]57 2005/6/23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经 黔地税发[2005] 2005/10/18
上海市地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代理报关业 2007/2/1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晋企发[2011]78 2011/9/5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 赣地税函[2004] 0001/1/1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中小 青经信字[2016] 2016/1/12
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98号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