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事务所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会便[2009]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2-27
实施时间: 2009-2-27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433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为做好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实行网上报备和书面报表并行的方式。报备时间截止到2009年4月30日。
  二、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进行基本信息报备后,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省财政厅报送《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表》、《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情况表》、《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情况表》(见附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财会函〔2007〕9号)第四条要求的向省财政厅报送的有关材料。
  三、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本信息和书面材料报备的会计师事务所,省财政厅将责令其限期报备,逾期不报备的予以公告。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表》、《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情况表》、《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情况表》。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相关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表.doc    
2、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情况表.doc    
3、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情况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执业会员年检及资产评 深评协[2023]3号 2023/2/15
宁波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 2022/1/5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资产评估机构信息报备工作 京财企[2015]26 2015/2/26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执业会员年检和单位会 粤评协[2021]3号 2021/1/6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 湘评协[2021]2号 2021/1/29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 深注协秘字[202 2022/3/22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 苏评协[2021]95 2021/12/30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报备工作的 财会[2013]289号 2013/3/20
青岛证监局关于开展青岛辖区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报备工作 2023/1/30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 鄂评协[2021]52 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