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所[2009]1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13
实施时间: 2009-2-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64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本市居民企业不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在每年的3月10日之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层报市局。预缴方式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二月十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 北京市地方税务 2012/1/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 浙江省国家税务 2012/1/1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 晋人社厅发[202 2026/2/13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收政 河北省国家税务 2017/11/27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海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 海南省国家税务 2014/4/1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黔国税函[2011] 2011/12/16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 穗地税函[2009] 2009/3/16
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25/10/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的公告 201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