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代开发票留存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函[2006]5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4
实施时间: 2006-6-1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49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管理,简化代开发票工作程序,现将调整代开发票留存资料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主管地税机关为申请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时,应按照《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严格审核其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对税务登记信息和缴纳税款信息已纳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不再留存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完税凭证的复印件。
  二、市局信息中心已修改了代开发票管理软件,增加了税票号码补录界面。主管地税机关在为纳税人代开发票时,应将纳税人所提交的涉及此项业务的所有完税凭证号码录入该界面。
  三、各单位应严格落实代开发票的有关规定,强化代开发票内部管理,发票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代开发票窗口的检查,保证适用政策准确、开票记录完整。代开发票窗口和纳税申报窗口要相互制约,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复核岗位,对窗口开票与征税操作的记录进行复核,以加强监控。
  四、本通知自2006年6月10日起执行。《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青地税发[2004]168号)中与本通知相抵触的条款同时废止。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 内蒙古自治区地 2015/10/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 内地税发[2013] 2013/5/20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 国家税务总局重 2019/6/1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通 衢地税发[2007] 2007/1/20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机关 穗地税函[2007] 2007/7/16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税务代理机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费 苏价费[2003]10 2003/4/10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代开发票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8/3/7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 国家税务总局宁 2019/3/29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 金华市地方税务 2016/5/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青国税函[2010] 20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