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转发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9]6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9
实施时间: 2009-1-9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95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8〕121号,以下简称《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属于《文件》第一条情形的外商投资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必须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在2009年2月28日前(以收寄日期为准)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送国税发〔1999〕171号文件第六条所列资料,逾期不再受理。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35号,单位名称: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邮政编码:050011,电话:0311-88625320。
  二、《文件》第二、三、四条是对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日常管理的重新规定。对已经办理退税的国产设备必须按照第四条的规定尽快完善国产设备退税的档案管理和运营检查,省国税局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 深地税发[2000] 2000/5/10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税务局 浙国税进[2006] 2006/8/1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浙国税外[2001] 2001/9/1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城市房地产税税收 豫地税发[2008] 2009/1/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的公司股权出质变更登 0001/1/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 0001/1/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部门关于外商 深地税发[2003] 2003/4/22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变更告知 0001/1/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清算人[变动] 0001/1/1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汇 沈国税外[2000] 200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