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等4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函[2008]65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2-21
实施时间: 2008-2-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455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等4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7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9号)有关规定,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向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国寿慈善基金会等四家单位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2007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按国家新政策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辽财预[2006]45 2006/12/31
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财税[2015]3号 2014/1/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 津国税所[2002] 2002/1/1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 甘地税三[2001] 2001/9/6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 赣国税函[2005] 2005/4/18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向云南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 云地税二[2006] 2006/7/4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权限 川国税函[2009] 2009/2/20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 舟地税发[2005] 2005/9/1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 渝地税发[2010] 2010/5/1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4]28 201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