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发[2009]7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4
实施时间: 2009-1-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515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进行宣传,主动与当地国税机关和工商部门沟通协调,并做好内部相关部门以及上下级税务机关的协同工作,准确落实总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划分的规定,努力化解问题和矛盾,工作中遇到本地无法协调解决的疑难问题要及时向省局反映。对2009年已登记的企业要联合当地国税机关和工商部门按照总局上述文件要求进行规范,并为今后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顺利划分与当地国税、工商部门建立长期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台山平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适用企业 粤国税函[2005] 2005/6/27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 晋国税发[2003] 2003/7/28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按时做好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 2016/5/24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8/12/17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3年度中介机构代理审核企业所得 京地税企[2003] 2003/1/1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 冀地税发[2004] 2004/9/23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 财税[2018]84号 2018/1/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税函[2001]918号文件明确企业支付 浙地税发[2001] 2000/12/31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 黑国税函[2007] 2007/12/21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技术改造国产 晋地税所发[200 200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