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缴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函[2008]28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25
实施时间: 2008-12-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567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8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事宜明确如下,请一并落实:
  一、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实行备案管理,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每年向主管地税机关备案一次,提供以下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2、减免企业所得税备案申请。
  二、经备案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按相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2008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开始。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统一缴 冀地税函[2004] 2004/7/26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豫会协[2012]34 2012/5/30
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高 2026/4/10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 琼国税发[2004] 2004/7/1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 2026/4/8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都化工[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 苏国税函[2007] 2007/12/28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京地税企[2006] 2006/1/1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沪府发[2018]40 2018/11/3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 2020/5/12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快高新技术企业 厦科规[2025]2号 20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