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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转[2008]117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2-29
实施时间: 2008-2-29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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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关于2008年度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相关工作的通知》(穗饲办[2007]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关附件:
穗饲办[2007]15号.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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