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减半]征收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告
发文文号: 青政发[2008]5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12-31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556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暂停(减半)征收的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青岛市暂停(减半)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20项)
  一、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交通部门(1项)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费
  人防部门(1项)
  人防工程建设费
  公安部门(1项)
  门楼牌工本费
  质监部门(9项)
  计量收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计量收费—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计量收费—计量授权证书
  计量收费—制造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书
  计量收费—计量考评员、计量检定员证书
  计量收费—计量标准考核
  计量收费—计量授权考核
  计量收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计量收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国土资源部门(1项)
  采矿登记收费
  海洋与渔业部门(1项)
  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
  林业部门(1项)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统计部门(1项)
  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
  劳动保障部门(1项)
  《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工本费
  民政部门(2项)
  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
  收养登记费
  二、减半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水利部门(1项)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12年湖南省行政事 湘财综[2013]29 2013/7/3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 津财综[2015]4号 2015/1/1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阶段性降低部分 沪发改价调[202 2024/4/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 黑政办发[2014] 2014/8/1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省直和中央在 2013/5/3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等 浙财综[2014]73 2015/1/1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征收15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杭政函[2008]18 2008/8/22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 赣发改收费字[2 2013/1/1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 湘财综[2015]10 2015/1/1
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1997/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