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发布2007年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综[2008]4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7-16
实施时间: 2008-7-16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94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物价局,省直各部门,省属各企业: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07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08〕10号)要求,结合我省200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调整情况,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编制了《2007年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收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发布的《收费目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止2007年12月31日仍在执行的国家和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分别按照《收费目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收费目录》以及《收费目录》所列文件中未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拒绝缴纳。
  二、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政府或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级财政、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未列入《收费目录》的收费项目,财政部门不得编入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系统项目库,物价部门不得核发《收费许可证》。要严格依法管费,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2007年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相关附件:
2007年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市场 湘发改价费规[2 2024/7/1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丽水市本级 2015/3/30
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 财税[2015]2号 2015/4/21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 吉财非税[2010] 2010/12/21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暂停和降低一批涉企行 湘价费[2009]86 2009/7/15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 绍市财综[2009] 2009/1/22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辽财非[2011]10 2011/12/8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国 浙财综[2011]22 2011/3/24
成都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成府发[2002]9号 2002/2/1
四川省财政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20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