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消费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发[2009]1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5
实施时间: 2009-1-5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591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贯彻执行。
  一、各地税务机关要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及时进行查验、核实,掌握税源分布情况,凡属于通知第一条规定范围的纳税人,应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种登记事项。
  二、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2009年1月1日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税款抵扣凭证。税款抵扣凭证和抵扣税款的计算方法,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第四条执行(省局晋国税发〔2006〕73号转发)。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鲁价发电[2013] 2013/9/13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 闽价通告[2014] 2014/2/26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 赣发改电[2014] 2014/10/17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浙价电[2012]3号 2012/2/7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黑价格[2014]10 2014/4/24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黑价格[2013]33 2013/11/14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在电子税务局启用成品油消 国家税务总局河 2019/4/8
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1]25 2011/10/9
青海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 青商运字[2025] 2025/5/7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 发改价管[2009] 200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