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财产行为税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8]21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18
实施时间: 2008-12-18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792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数据大集中后的财产行为税征管,经省局研究,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对全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印花税申报纳税期限进行统一明确。现通知如下:
  一、房产税
  房产税按月、季或半年缴纳的,申报纳税期限为月份、季度或半年终了后15日内。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季或半年缴纳的,申报纳税期限为月份、季度或半年终了后15日内。
  三、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月或按季预缴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次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按月申报,申报纳税期限为月份终了后15日内。
  五、印花税
  印花税按月、季或半年缴纳的,申报纳税期限为月份、季度或半年终了后15日内。
  二ΟΟ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 2019/11/13
《国家税务局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简并财产和行为税 2021/5/10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 2022/7/14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 国家税务总局湖 2022/8/18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 广州市地方税务 2006/1/1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有关申 国家税务总局四 2022/7/1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简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浙 2019/1/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人纳税期限的通知 深国税发[2000] 2000/12/12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2年申报纳税期限安排的通知 皖国税函[2011] 2011/12/31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 20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