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国有资产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转发财政部等关于中央出版单位转制和改制中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卫办规财函[2008]789号
发文部门: 卫生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8-11-28
实施时间: 2008-11-28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50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部属(管)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中央出版单位转制和改制中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财教[2008]2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我部所属各中央出版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转制和改制事项,资本结构变更、合并、分立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重组、股份制改造、投融资活动等重大资产变动事项,必须按规定报我部审核同意后报相关部门批准。
  二、各单位申请进行转制和改制时,应根据中央有关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和规定,充分论证,制定本单位具体改革方案,做好基础性工作。涉及到资产评估等事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备案或核准手续。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附:关于中央出版单位转制和改制中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等 鲁人社字[2024] 2024/7/15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财政局2018年会计管理及行政 津财会[2018]21 2018/2/2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 新财资管[2007] 2007/2/28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等 津国税所[2003] 2003/5/20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闽财税[2005]55 2005/6/2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 沪财法[2005]75 2004/1/1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7]69 2017/7/18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 青政办发[2006] 2006/9/11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冀财行[2001]7号 2001/4/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2023年自治区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