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8]57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3
实施时间: 2008-1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74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各局应主动了解掌握本局管辖香港H股上市公司的有关情况,对依据董事会决议发生派息行为的,要及时监督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并开具相关售付汇税务凭证。
  二、对非居民企业股东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要认真履行有关程序,严格审核申请资料,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办理退税。
  三、各局在具体工作中若发现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2008年12月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 深地税发[2004] 2004/1/1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 黑地税发[2007] 2007/1/1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 粤国税函[2005] 2005/1/27
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国家税务总局国 2013/1/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晋国税所发[200 2001/11/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6] 2007/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缴纳企业 桂地税发[2006] 2006/7/3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沪国税所一[200 2006/2/2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 内国税所函[200 2001/4/20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 藏国税发[2007] 2007/3/7